地址:海宁市钱江西路2号
电话:0573-87032767
(时间8:00-17:00)
邮编:314400
传真:0573-87010606
邮箱:info@hnph.com
1. 医院根据临床专科发展的需要,每年选派一部分技术骨干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学习。
2. 外出进修应选择医德医风好,工作责任心强,作风正派,身体健康,并愿为医院发展奉献的医务人员。进修人员必须在医院临床科室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,比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、基本操作技能,方能进行进修培养。
3. 凡外出进修需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所在科室推荐上报科教科,医院根据临床需要,综合平衡协调,经讨论决定,有计划地安排外出进修。
4. 凡已提出请调报告者,自院部同意之日起,不再安排外出进修及其它学术活动。
5. 外出进修三个月以上者必须与医院签订相关协议,八年内不能调离本院,如违反者须根据协议处理。
6.外出进修期间,必须遵守所在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,并服从该院所作的进修安排。未经医院批准不得自行中止或提前或延期结束进修,不得更改进修项目,违者自负进修费用。
7.凡在外出进修期间违反所在医院有关规章制度,除接受进修单位处理外,还将按本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8.进修结束后,到科教科报到,并将进修小结或鉴定,交到人事科存档,然后向科室报到,服从安排准时上班。